1.海报均为1、2、3版或刷屏(7版)这4种规格。
2.12个院学生会在虹远小广场有各自的海报栏位置。由南向北依次是: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商学院,金融学院,外语学院,英语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信息学院,保险学院,中文学院,人文学院,研究生部。
3.校志愿服务中心,校大学生理论学术中心,勤工助学中心,艺术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社团联合会这6个校级单位以及若以单位的名义可将海报贴在经贸食堂前的海报栏位置。并且这6个单位拥有优先借用权——若他们和其他团体同时借某一位置,优先借给这6个单位。
4.一般社团(包括艺术中心下属单位)的海报只用一版,并直接与院会协商贴在虹远广场的海报栏上,无需经过校会。若有特殊情况要将海报贴至一食堂海报栏,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表于社团联合会,签字同意后再交表于校会海报栏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
5.所有虹远小广场海报栏的借还都无需经过校会,请各社团和校级单位自行与各院学生会协调。
6.一食堂对面校团委的橱窗不允许张贴海报。
7.各院学生会每学期各自最多贴2次刷屏海报。单版海报数量不限。每学期院会贴的2版和3版的海报一共最多贴5次。
8.各院学生会及校级单位若要刷屏请在7—10天以内通知校会海报栏负责人,并且不要提早。2版或3版的海报请在一周内告知,原则上根据先后顺序分配一食堂前海报栏位置。
9.院学生会及校级单位借一食堂海报栏需通过电话、短信告知,在得到准确答复后方可生效。社团借一食堂海报栏需通过书面申请。
校学生会宣传中心
200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