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领会“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从法治建设角度解读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相关问题,2024年12月12日,法学院党委二级党校“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讲座于宁远楼模拟法庭正式举办。学院民商经济法学教师党支部楼秋然副教授作为主讲嘉宾,从《公司法》的专业领域出发,围绕“企业家精神”进行深入阐述。法学院党委副处级组织员裴秋蕊老师和本研学生党员参加会议。讲座由法律硕士(含国际仲裁)第三党支部书记林雨萌主持。
楼秋然老师首先明确了企业家精神的内涵,他强调企业家精神不是盲目追求高风险,而是在理性规划风险的基础上,勇于创新和冒险,同时能够合理规避风险,回馈社会。楼老师指出,企业家精神不应是自私自利的,而应承担社会责任,解决社会需求,这与中国特有的文化背景和现代法律的发展方向相契合。
楼秋然老师提出,公司法在弘扬企业家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填补法律漏洞,成为公司法的基本价值和原则;二是帮助进行法律解释,当法律条文出现歧义时,可以通过考察法律的目的与宗旨来处理;三是预测法律修改方向,为未来的公司法修改提供指南。新《公司法》允许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以替代监事会,并引入了类别股制度,允许发行表决权不相等的股份,提高了赋权性和任意性,能够更好地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楼老师也对如何防止企业家精神异化展开了探讨。楼老师指出,新《公司法》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以防止股东滥用完全认缴制度、虚增膨胀商业信用;明确了股东转让股权后,出资义务由受让人承担,出让股东承担补充责任。若企业家出现过度冒险行为,也可依据揭开公司面纱制度进行惩罚。这些规定都能够有效抑制企业家精神的异化。
楼秋然老师丰富、全面的讲解,为理解和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了新的视角,加深了同学们对企业家精神的认识,让到场同学收获颇丰、感悟深刻。未来,随着公司法的不断完善,企业家精神将在法治的引领下,激发更多的创新活力,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附部分同学心得体会:
楼老师的讲座主要讲解了新《公司法》所提出的企业家精神,让我对企业家精神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对企业家精神的探讨对于公司的治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公司的发展又将作用于经济建设。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冒险精神以及社会责任,将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有助于经济的繁荣,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扎实的微观基础和可靠的动力机制。
——法学硕士第一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 闫美如
楼秋然老师通过2023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条文,围绕企业家精神,细致讲解了如何弘扬企业家精神及如何避免企业家精神的异化。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同时也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我深刻认识到,抓紧在校时间好好学习、增强自身本领的重要性,这不仅是个人成长与提升自我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思想和行动能够始终紧跟党的步伐、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力量的重要基础。
——法律硕士(法学)第一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 苏映荷
楼老师从《公司法》中的“企业家精神”切入,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楼教授具体介绍了什么是企业家精神,《公司法》的修订与完善又是如何体现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最后楼教授还提到,新《公司法》中某些条文可能依旧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应该秉持肯定大于否定的态度,通过积极解释完善具体条文来促进大胆创新与合规经营的平衡,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贡献。
——法律硕士(含国际仲裁)第三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 赵盼盼
楼秋然老师结合《公司法》修改为我们讲解了从法律角度如何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让我受益匪浅。楼老师以何为企业家精神入手,结合实务当中的公司法案例,通过讲故事的形式,不仅生动地讲解了《公司法》的修改细则,扫清了专业学习中的盲区;也为我们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从立法目的来看,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规范作用以及在公司法领域的企业家精神的具体表现。本次党课学习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在提升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培养自己的实务能力,增强自身素质与党性修养。
——法律硕士(含国际仲裁)第三党支部
中共党员 高胜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