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记者 小轩)2005年12月22日,我校国际经贸学院卢进勇教授和法学院沈四宝教授应中国商务部投资促进局的邀请参加了《投资促进办法》立法筹备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投资促进局刘亚军局长和于华副局长主持。出席本次研讨会的法律和投资专家分别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圳大学和《国际商报》等单位。卢进勇教授在会议上做了《全国投资促进状况分析与改进建议》的发言,沈四宝教授在会议上做了《制定“投资促进办法”的意义和应具有的几个亮点》的发言。
会上,专家们和投资促进局领导围绕着《投资促进办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宗旨、立法层次和范围、表现形式、当前投资促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规范和指导全国的投资促进工作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近年来,全国各省市区的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活动非常活跃,借鉴国外的做法纷纷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举办了大量活动,急需引导和规范。《投资促进办法》的起草工作是我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领域中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立法活动,它标志着我国投资促进工作开始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