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日前,由法学院和国枫研究院主办的第四届“公司法青年谈”论坛暨“与公司法同行”主题沙龙在校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圆满举办。

本届公司法青年谈学术论坛以“商事法制创新与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完善”为主题,来自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七所事务所的律师,共三十余人参会。论坛围绕“一般规定”“股东出资及与出资有关的责任”“公司治理”以及“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四个单元展开,与会嘉宾依次发言,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完善建言献策。

论坛由法学院院长冯辉教授主持,副校长梅夏英教授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国枫研究院院长张利国致辞。梅夏英表示,贸大法学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公司法领域的学术研究与青年人才培养工作,同时鼓励与会嘉宾畅所欲言、深入探讨。张利国对本次活动举行表示祝贺,并结合实务经验,希望通过新公司法和司法解释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涌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李建伟教授与《政法论坛》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陈景善教授分别发表主旨演讲。
论坛第一单元主题为“一般规定”,主要讨论的内容包括公司法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关联交易。论坛第二单元主题为“股东出资及与出资有关的责任”,主要讨论的内容包括股权转让、对赌协议、债权出资、股权回购权、知6识产权出资。论坛第三单元主题为“公司治理”,主要讨论的内容包括公司治理规则的失效情况、股东权利与股东代表诉讼、法定代表人赔偿责任、董事外部责任条款。论坛第四单元主题为“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主要讨论的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并购市场现状、反收购措施的合规性、定增保底条款效力、股权代持。

闭幕上,民商法学系主任徐海燕教授进行总结。她表示指出,本次论坛各位专家学者的共同讨论有深度、有高度、有广度,希望通过交流凝聚共识,真正体现到司法解释条文中。(撰稿:李明岫 审稿:李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