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2021年5月13日,法学院承办的第四期“惠园课程思政讲习活动”在宁远楼729会议室举行。本次活动以“法学类专业课程思政建设”为主题,由法学院冯辉教授进行示范课讲解。我校副校长王敬波出席活动并讲话。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任縢云、法学院院长梅夏英、分党委书记杨晓平、副院长龚红柳、副院长边永民、分党委副书记张莉、副处级组织员裴秋蕊以及法学院30余位师生代表参加本次活动。活动由副院长边永民主持。
首先,由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任縢云介绍本次活动的背景。縢云主任强调,课程思政建设“关键在教师,阵地在课堂”,法学院在塑造学生价值观方面存在固有的学科优势,在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背景下应当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做出自己的特色和亮点。
活动的第二项内容是由法学院冯辉教授进行示范课讲解。冯辉教授以“经济法的实质公平原则——以本科《经济法学》课程中的个人所得税法为例”为题,从实质公平原则的内涵出发,对《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进行课程思政角度的解读。冯辉教授通过对个税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规则的分析,阐述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体现的对公民的人文关怀,以及国家治理层面的整体化考量。冯辉教授认为,实质公平原则有利于构建并完善合理的社会分配秩序,彰显了国家和法律的人文关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落实了“人民至上”的理念。
讲解结束后,参会教师进行互动交流。梅夏英院长对示范课进行点评,他指出,冯辉教授在课程讲授中所传递的价值观对学生而言具有积极的引领作用,法学类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密切相关,在课堂上应当贯穿课程思政的理念,注重对学生价值观的塑造,教师给学生传授的不仅是知识体系,更是如何做一名具有家国情怀的合格法律人。
活动最后,王敬波副校长进行总结发言。王敬波副校长高度肯定了冯辉教授的示范课讲解,她强调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目标是为党和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此次课程思政示范课堂注重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法律思维、社会责任等,达到了课程思政建设的效果。王敬波副校长强调,课程思政讲习活动具有教书育人和教师提升的双重价值。在育人方面,课程思政建设要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特别是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在教师提升方面,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挖掘课程背后的价值,对教师自身的专业能力有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