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国务院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光明网:(周念利、李金哲)弘扬“上海精神”,为...
南方网:(高蕾 张启迪)整治基层形式主义应当加强...
凤凰卫视:(蓝庆新)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基础已具备
经济网:(屠新泉)美关税战“杀”疯,但不是“傻疯”
《质量与认证》:独家专访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王志民)中巴经济走廊2.0“升...
《人民日报海外版》:(张小锋)“三足金乌”美育...
《中国青年报》:(马巍)从战略支点到大国担当:...
投稿邮箱:news@uibe.edu.cn读者意见反馈:xcb@uibe.edu.cn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2021 UIBE All rights reserved. 校内备案号:外经贸网备3141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