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校工会稿)2008年1月23日,教代会主席团在行政226召开扩大会,16名主席团成员及9位工会常委参加会议。此次会议旨在审议通过学校首次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事宜及学校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问题。教代会秘书长、工会常务副主席胡东旭主持会议。
人事处处长史薇首先就当前学校首次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制定情况向大会做了介绍和说明。与会成员认真听取了说明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主席团认为学校对岗位设置工作非常重视,人事处更是对“细则”的制订作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在制订“细则”的整个过程中,通过召开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会议,广泛征求和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几经修改,力求教职工利益最大化,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精神。特别是在双代会上史薇处长所作的岗位设置情况通报,得到广大教职工一致肯定,起到了良好的沟通作用。教代会主席团对“细则”一致通过。另外,为了促进“细则”出台后的顺利实施,教代会主席团提出三点具体建议:
1、在具体实施“细则”的过程中,一定要以维护教职工利益为出发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院(系/部/处)根据“细则”相关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或采取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措施时,应该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的作用,广泛征求本部门广大教职工意见;出台方案时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以加强沟通交流,减少矛盾。
3、在下一步实施“细则”的过程中,建议学校对各院(系/部/处)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工作规程,以及各部门制订的方案、措施等,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整体把关均衡,以避免各部门间评聘标准或结果相差过大。
对于学校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问题,教代会主席团主席、党委副书记陈建香首先就06年底教代会主席团讨论审议此问题的背景情况进行了回顾,并对目前我校已购公有住房上市现状进行了介绍和说明。教代会主席团听取介绍后认真进行了讨论,鉴于相关问题在06年底教代会主席团会议上已经进行过表决,因此,主席团本次会议不再表决,但考虑事隔一年,国家出台了一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各方面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等现实问题,主席团建议学校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立足于学校的长远发展,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妥善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