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廉和防险乃先进性教育题中之意
——七谈深入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
骆宝仁
倡廉,指提倡廉洁从政,防止腐败,已为人们所熟知。在上级部署下,我校党委高度重视、统一领导,纪委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监督,在廉政和反腐败方面取得了明显成就。
防险,即是防止危及国家和单位财产和利益的风险。近几年来,学校越来越多地与社会发生联系,其中有许多属于市场行为。这本来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之必然,学校和教职员工也从中获益。但是也发生了一些遭遇经济和名誉损失的案例。究其原因,社会上企业和个体户不讲信用和道德,存心坑骗学校的有之;双方都没有经验,把项目办砸了,翻脸推卸责任、争夺残余价值的有之;校内个别干部违纪操作,也平增了学校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对于这类风险,校领导并非没有觉察,前几年出台合作项目预审程序和商务合同律师把关程序,后来又设立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都是明证,确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只是没有引起中层干部和一些与市场打交道频繁的基层主管们的高度警觉,以至于仍然我行我素,风险加大,被追索和起诉的案例呈上升之势。如果你作为一个部门领导或一个项目负责人,或因法制观念淡薄,或疏于管理,失误造损,空谈先进性又有何用?
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除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外,还应该明确提出提高防止和抗御危及国家和学校财产和利益的风险的能力。这也是与中央四中全会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的精神一致的。当然,如果是在学校遭受损失的背后还有干部的不廉洁甚至腐败因素,那就更要严格查处,并吸取教训。希望在整改中抓时间学习理论和党纪、国法、校规,学习经济、税务、法律和管理方面的知识,结合本单位情况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切实起到防范风险、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保护干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