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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我校获“首都高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称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1日 编辑:

校新闻网讯(体育部供稿) 2015417日,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5年理事(扩大)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召开。会上,北京市教委对在2011年—2013年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成绩突出的高校进行了表彰,在甲组高校(学生人数万人以上)的评估中,我校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0所高校获得“首都高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 称号。我校首次获得该奖励,同时,杨长春副校长荣获“优秀校长奖”。

北京市教委每四年在全市高校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工作,该评估是对学校体育工作在组织管理、师资队伍、教学工作、科研学术、群体活动、竞赛训练以及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全面检查与评比。我校能够获得该荣誉是全校上下、广大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每一位体育教师辛勤工作的体现。

在本次大会上,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杨长春副校长当选为新一届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副主席,白建军主任当选为理事。会议还就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大中小学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研制与实施》等进行了学习与交流。

教育部体卫艺司、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北京市教委以及部分高校领导出席会议,80余所首都高等学校体育部主任和大体协各分会主席、秘书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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