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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贾康:配套改革取向下的全面审视 再议分税制

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20日 编辑:

聚焦我校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处级领导干部培训会

贾康:配套改革取向下的全面审视再议分税制

校新闻网讯(记者 湘宁 摄影 玉君)116日下午,我校特邀著名财经专家,现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财政研究》主编贾康以“配套改革取向下的全面审视:再议分税制”为题,系统介绍了十八届三中全会财税改革的总体思路,从历史视角、现代化改革、五位一体综合改革、中国崛起的视角展开,梳理了我国财税方面改革的历史。全体校领导、全校处级领导干部参会,王玲书记主持。

贾康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在国家最高层级决策性文件中清晰的提出了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并与文件中提出的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概念有鲜明的逻辑连接关系,非常值得深入领会。1994年分税制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和历史性贡献:“三位一体”地规范政府企业、中央地方、公权公民关系,从行政性分权转为经济型分权。

贾康指出,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分税制应澄清的几个重要认识:一是分税制的逻辑起点,是市场经济目标模式取向下政府职能定位和所获得的收支权;二是政府事权范围对政府收入规模(广义宏观税负)起着大前提的作用;三是事权划分是深化分税制改革中制度设计和全程优化的始发基础环节;四是广义税基收入划分主要取决于税种的属性与特点;五是财权与事权想顺应和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都十分重要、不可偏废,但二者属递进关系而非平行关系,较适当的“中央地方财力占比”是在正确处理经济性分权制度安排各环节后自然生成。

贾康还提出近期和未来在深化改革中健全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大思路,是在明确政府改革中职能转变、合理定位的前提下,配合政府层级的扁平化和“大部制”取向下的整合与精简化,按照中央、省、市县三级框架和“一级政权、事权、财权、税基、预算、产权、举债权”的原则,配之以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和地区间横向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内洽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事权与财权相顺应、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报告结束后,贾康就央企税收、营改增、高校中外办学项目等问题回答了我校教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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