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2013年5月9日,国家旅游局召开配合旅游法起草咨询小组、研究工作小组座谈会,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起草过程并总结这部法律的制定经验。我校法学院宁红丽副教授作为特邀专家应邀参加这次会议并做主题发言。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旅游行业的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的制定工作于2009年12月启动,至2013年4月结束。在这三年间,宁红丽副教授作为较早对旅游合同展开系统深入研究的学者,多次受邀参加国家旅游局举办有关《旅游法草案》的咨询活动和研讨会,为旅游法的制定提供了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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