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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法学院院长王军做客人民网,谈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19日 编辑:

法学院王军院长做客人民网

畅谈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

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2012416日下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应邀参加由人民网主办、以“高校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为主题的论坛。与会嘉宾还有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万猛院长、北京交通大学文法学院毕颖院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立案处陈健处长、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郭策副院长。

王军院长在访谈过程中提出了培养高端国际化法律人才的重要意义,并分别阐述了高端国际化法律人才的涵义和素质、培养方式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成就。

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王军用列举实例的方法重点介绍了:第一个例子是,法学院毕业生在世界知名的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北京、上海两地的外国所里担任正式员工的已经有很多,比如在世界排名前列的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 LLP),截至去年,法学院有11人作为正式员工在其中工作,比其他任何一个法学院的学生都要多第二个例子是,法学院毕业生在中国的涉外律师事务所中也有杰出的表现。比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肖瑾律师,经常受我国商务部委托,代表中国政府参加WTO诉讼。他没有留过学,但他的水平已经很接近能够开庭的水平,这表明法学院毕业生已经具有很到的国际化水平。第三,法学院有较多学生获得美迈斯奖。该奖项到去年为止共评选了8年,颁发对象是北京5所法学院的学生。学生获奖总数23个,占24%;获奖总数与北大法学院的学生并列第一。第四,法学院有较多毕业生进入了国外知名法学院。仅在2011年,美国的著名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就接受了7名我院的学生去那里学习,此外,我院还有一名教师作为富布赖特访问学者在该院访学。

关于如何培养高端国际化法律人才,王军总结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1+4”的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1”是主干课,即教育部规定的“16门法学主干课”;“4”是4种增设的课程:第一,基础英语,即本科阶段相当于普通的非外语类院校3.5倍到4倍的26学分的英文课程。第二,专业英语,即全英文法律课程,我院已经开设五门从教材到口语均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课程。第三,国际化特色课程,包括国际经济法类、国际商法类、程序法和法律方法类。此类课程目前已经开设25-30门。第四,国际经贸与金融类课程,包括“经济学原理”(宏、微观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中国对外贸易概论”、“金融学”、“初级财务会计”和“管理学原理”。

关于高端国际化法律人才的涵义,王军院长指出,一般而言,高端国际化法律人才是指在高端的国际化法律岗位上任职的人,从狭义到相对广义可具体分为以下几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最狭义也是最高端的:能够在国际诉讼(比如WTO争端解决案件)中出庭的人。在国际组织的法律岗位任职的人或者在这类岗位上从事和法律密切相关的工作的人同样是非常高端的;第二个层面稍稍广义一些,即在国际排名较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第三个层面再广义一些,在我国政府重要的涉外法律部门任职的人,如商务部的条法司、公平贸易局等第四个层面是在中国的涉外所担任律师或合伙人的人。上述分类是就此类人才目前的稀缺性和所达到的国际化程度而言的,是许多学生为之奋斗的目标。

王院长还就高端国际化法律人才应当具备的素质发表了看法。他说,首先是语言能力,其中包括能够在不借助于翻译的情况下熟练地运用英语参加诉讼、仲裁、谈判等活动,还包括能够熟练地用英语阅读和书写文件。其次,广泛地了解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第三,广泛了解东西方的文化。第四,具有广博的为工作所需的法律外的知识,特别是经济、金融和经贸方面的知识。第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体能。

最后,王军谈到,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在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还有努力的空间。希望有更多的有志成为高端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学生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进入这个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的摇篮。

附:相关新闻报道

1、人民网访谈视频连接:

http://tv.people.com.cn/GB/43911/17661471.html

2、人民网报道连接:

王军:用“1+4”培养模式培养国际法律人才

http://edu.people.com.cn/GB/220604/220606/17689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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