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习十九大开好党代会

团市委兼职副书记陈昶屹来校解读十九大的法治精神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1日 编辑: 采访部2

校新闻网讯(校团委供稿)2017年12月15日,我校团校培训必修课之“十九大的法治精神”在求真楼举办。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兼职副书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陈昶屹主讲本次团课,为到场的团校200余成员详细分析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传递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新内涵。校团委副书记李峰、办公室主任陈玲出席本次讲座。

 论国之重器,实为法治担当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陈书记首先对十九大报告中法治的亮点概念“合宪性审查”制度进行了讲解。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陈书记运用司法实践中鲜活的案例,详细阐述了该制度在维护宪法权威,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的意义。

纵观风云世界,聚焦国内现状

接着陈书记将目光放远至全球,开始分析中国的国际现状。经济上“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了中国与世界的积极联动,军事上远洋海军的建立彰显了我国国防实力的增强,二者足以体现中国综合国力的日益强盛。“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陈书记鼓励大家关注国家大事,时刻保持忧患意识,时刻准备着为祖国奋斗。

树立四个意识,争做四有青年

陈书记结合个人从事基层法律工作的经验,强调了青年人在基层中的重要潜在作用。他讲道,认识社会、了解国家,为未来建设祖国积累更多的经验和能量,是每一位青年的任务。讲座的最后,陈书记向同学们提出了以下建议:

健全法治意识。信法、知法、懂法,培养自我法律思维,遇事独立思考,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要走在法治建设的最前沿,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治的重要性,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坚定拥护者。

树立公民意识。“世上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一方面要了解自己最基本的宪法性权利,敢于运用法律与侵权行为作斗争;另一方面,对于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要“不折不扣地”履行。

提升契约意识。只有社会中的公民讲诚实、守信用,制定的法律才能得到遵守,社会法治状况才能得到改善;

培养责任意识。发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优秀品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大学生代表了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望贸大学子积极涉猎法治知识,领悟法治精神,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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