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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历史沿革和发展经验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13日 编辑: 刘璇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胜利,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推动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中国人民对人类政治文明的伟大贡献。

    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肇始于抗日战争时期,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这一制度正式成型。新中国成立后,多党合作制度由良好开端到曲折前行再到发展逐步成熟完善。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就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多党合作事业发展进入了崭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建国之初的顺利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可以追溯至20世纪40年代初期的“三三制”政权。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积极响应和拥护。“五一口号”的发布成为创立人民政协、建立新中国的动员令[1]。1949年9月21日至30日,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建立。彼时,各民主党派反帝爱国和要求民主的政治纲领同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阶段的纲领基本一致,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和建立新民主主义国家的主张得到各民主党派的赞成和拥护。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共产党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党派合作基本方针,为继续坚持多党合作奠定了理论基础。从根本上解决了民主党派的发展前途问题,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二)十年浩劫中的曲折前进

1957年下半年,在中国共产党的反右派斗争中,一些民主党派被戴上了“资产阶级政党”的帽子,严重打击了民主党派的积极性,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1966年“文化大革命”内乱,民主党派再次受到冲击。林彪、“四人帮”集团对多党合作进行破坏,污蔑民主党派是反动组织,使得民主党派各级组织被迫停止活动,成员锐减。但在挫折和考验面前,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并没有动摇。这种曲折发展也使多党合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推动了多党合作的完善和发展。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全面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开启改革开放,步入新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回归正轨,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开始走向成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了多党合作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1982年中国共产党十二大提出了十六字方针,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础上,增加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在此方针的指导下,民主党派的工作空前活跃,工作重点也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局势,进一步提出必须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制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

(四)新时代下的新型政党制度

中共十八大以来,顺应民主党派性质的变化,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也有了新的拓展和延伸。如果说从1989年以来,以中共中央名义颁布的多份文件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那么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规范性法规,则使包括民主党派工作在内的统一战线各项工作有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法制保障。《条例》明确指出,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提出和民主党派基本职能的新拓展,更加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体系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对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经验

多党合作制度确立70年来,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开创了世界政党政治的新形式,创造了崭新的政党关系,创造了崭新的民主形式和执政方式。作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主体,各民主党派结合自身特点优势,认真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职能,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用显著,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效能得到大幅提升。

(一)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地位,坚持中国特色政治理论指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实现中国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基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当代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从无到有,从局部到全国,从曲折前行到逐渐成熟和完善,日益进步,蓬勃发展。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郑重、自觉地选择和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历史经验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民主党派的发展,就没有多党合作的良好格局。只有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保持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同心同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民主党派才能有自觉的统一行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才有正确的方向、蓬勃的生机和光明的前途,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上越走越坚实、越走越宽广。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过去七十年来中国不断成长和进步的根本,对于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完善发展同样意义重大。从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国情和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中国所面临的国际局势也处在快速变化当中。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中国共产党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实多党合作理论基础,立足不同时期的国情和社会现状,指导多党合作实践。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到“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再到构建和谐政党关系,从民主党派由“阶级联盟”转变为“政治联盟”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从多党合作制度纳入我国政治制度范畴到载入国家宪法,从民主党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提出。这些理论的开创性提出与发展,为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开辟了新局面,为始终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成为巩固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促进多党合作制度稳步有序发展

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也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长久以来,多党合作制度不断发展,从载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到出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从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到提供理论基础、政策依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中国共产党通过总结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践经验,从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出发,在现有制度和成功经历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制定和出台了许多操作性强的规定和条例,切实提高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水平,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实效,使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功能和价值得到有效发挥。

(三)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和优势

中国多党合作的长期存在与发展,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巩固与发展,所有党派要承担起各自的使命。民主党派自身素质的提高不仅关系到自身发展,更是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客观需要。

一方面,要加强民主党派思想建设,增强政党意识,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当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多党合作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民主党派更应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部署上来,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为中共中央决策提出参考[2]。另一方面,要加强民主党派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各项议事决策制度,着力提高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四种能力”,即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充分发挥多党合作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引导广大成员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协助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照顾参政党的利益

在多党合作中,中国共产党和参政党派民主党派在政治立场和根本利益方面既会存在共识,也不可避免会出现不同意见和分歧。1957年反右斗争严重扩大化以及1966年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内乱,使大批民主党派人士长期遭受冲击,难以进行正常活动,国家也因此蒙受了巨大损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环境获得了极大改善,中国共产党在和民主党派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下,始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多党合作重现生机勃勃的局面,各民主党派团结稳定,坦诚建言,参政议政热情空前高涨。通过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的多党合作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参政建言环境,才能使多党合作制度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在保持宽松稳定的政治环境的同时,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还应当照顾民主党派同盟者的利益,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好政治待遇、干部待遇及其他工作条件问题。这是调动各民主党派一道前进的重要条件,关系到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成员对坚持多党合作的认同和信心,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对外形象。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已经并将持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随着世界格局和国家发展的不断变化,这项制度将对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完善、和谐、有效的政治体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屠新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无党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长。

 

 

参考文献

[1]白树海, 林萍. 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 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3):9-11.

[2]贾庆林.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J]. 求是, 2009(21):3-10.

[3]蒲东恩. 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宝贵经验[J]. 清江论坛, 2010(1):10-13.

[4]杨雪燕. 新形势下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思考[J].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1):9-17.

[5]余天武. 多党合作制度六十年历程和基本经验研究[J].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0(2):22-26.

 


[1] 贾庆林.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J]. 求是, 2009(21):3-10.

[2] 人民网:习近平: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提高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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