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和法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法学院联合教工党支部于2024年6月7日中午在宁远楼209会议室召开了换届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成员。联合教工党支部书记陈学权主持会议,并做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会议伊始,陈学权教授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陈教授简要介绍了《条例》此次修订的背景,并就此次《条例》修订中增添、改动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说明。他表示,《条例》此次修订将严的要求一以贯之,不仅实现了时间、空间、对象上的全覆盖,而且更细化、具体化、精准化了具体执行细则与惩罚力度,有利于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提高执纪的效率与公平,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中共党员,每位同志都应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自觉遵守《条例》规范。随后,陈学权教授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对党员违纪表现进行了深入解读,并重点结合教师的日常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和日常生活,以及一些高校党员违反党纪、师德师风的反面案例,对支部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师德师风提出了要求。他还指出,教师不仅是学生的知识传授者,更是学生的榜样和引导者,广大教师要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自觉强化纪律意识,涵养自律修为,时刻自我检视,坚持以德育德、立德树人,争当“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在党纪学习专题党课结束后,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会的选举程序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精神,严格遵循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前由全体党员对支委会候选人进行了充分酝酿,得出了新一届支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并报请学院党委批准。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经计票人邓卓行、韦科顺和监票人冀莹统计选票,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成员,分别是(姓氏拼音排序,不分先后):陈学权、满艺珊、杨贝、张玲玉、郑海平。会后,召开了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了支部书记,并明确了委员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