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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赵崔莉 耿咏琪)“创新向美、科技向善”何以成为文化强国的性别命题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编辑:

(来源:《中国妇女报》 2026-05-26)

2026年中关村论坛年会专设以“创新向美、科技向善”为主题的科技女性创新论坛,聚焦女性科技人才担当与性别友好型创新生态构建。数字敦煌沉浸体验、三山五园数字复原、中央美院AI文创等成果,既展现技术美学魅力,更凸显女性作为文化创作者、数字遗产保护者与艺科融合实践者的重要角色。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国家明确提出“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新型文化业态”。这一时期既是衔接2035年文化强国建设目标的关键窗口期,也是科技创新跳出单纯工具赋能范畴,迈向理念价值系统内化、深度嵌入文化生产全链条、重塑文化发展格局与生产关系的质变跃升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文化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妇女作为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应立足文化科技融合大势,践行妇女发展理念,以性别平等为准则,推动女性跻身文化生产与价值创造核心圈层。性别平等既是这一理念在文化科技融合中的生动实践,也是妇女参与文化强国建设、实现全面发展的价值根基。当前,算法深度介入审美塑造,平台主导文化传播与流量分配,推动“创新向美、科技向善”从理念走向实践,是必须答好的时代命题。这需要将性别视角纳入国家战略考量,明确性别平等是文化科技融合的内在要求、制度底线与价值底色,深化性别平等与妇女研究。

“创新向美、科技向善”的性别内涵与价值内核

“美”不仅是形式审美,更是以性别平等为核心的文化正义。倘若“创新向美”仅局限于技术美学层面,而缺失性别正义这一关键维度,必将偏离其核心要义。“创新向美”的性别内涵,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打破AI内容同质化与网红审美的桎梏;二是弥合数字鸿沟,保障女性平等参与数字文化创作与传播;三是在非遗数字化进程中,看到被遮蔽的女性文化价值。2025年9月数据显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女性占比仅为25%,女性传承人在非遗数字化项目中虽会作为技艺展示者出现,但个人创作理念与文化叙事若被忽视,会破坏文化记忆的完整性。“创新向美”的价值底色是让女性在数字文化场域中被看见、被尊重、被赋能。

“善”不只是一般科技伦理,更是以性别平等为核心的数字文化正义。“科技向善”的性别要求是平等包容。通过纠偏算法中的性别偏见,避免固化“男主外、女主内”的刻板印象,确保AI生成历史叙事不消隐女性贡献,消除数字文化消费空间对女性的隐性歧视,全面保障女性文化权益。技术是一把“双刃剑”,需要在“向善”的伦理框架中嵌入性别正义这一具体标尺。在文化强国语境下,技术是否真正“向善”,判断标准之一是数字文化领域性别偏见是否消解、男女文化发展差距是否缩小。

在“十五五”文化强国建设进程中,“创新向美、科技向善”应以文化正义为价值内核,以性别平等为根本底线。以性别平等校准文化科技发展航向,才能破除文化生产同质化、表达片面化弊端,持续涵养多元包容的文化生态,助力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文化科技融合中妇女发展的三重挑战

当前文化科技融合加速发展,但在性别维度仍面临挑战,制约女性平等参与文化强国建设。

生产端,算法推送逻辑容易引发女性文化表达异化。平台通常以流量最大化为核心目标,算法优先推送同质化热门内容,固化“青春靓丽”“贤妻良母”等单一女性形象,挤压多元女性叙事空间。平台算法的性别偏差主要源于三方面:一是训练数据中男性主导的文化样本占比偏高,导致算法习得固有性别偏见;二是“热度”预测以男性用户行为为基准,女性偏好被简单归为“小众”;三是商业平台追求用户最大公约数,系统性低估女性细分需求的商业价值。在算法裹挟下,女性创作者被迫迎合固化的主流审美,陷入自我刻板化的创作困境。

治理端,制度缺位容易导致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的女性话语权不足。“十五五”规划明确布局文化科技融合,但政策落地中仍面临性别视角融入滞后、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一方面,文化科技政策缺少前置性别影响评估机制;另一方面,算法治理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常态化制度通道。数据显示,2025年9月国家文化英才工程、青年文化英才项目女性入选占比分别达45.2%、42.5%,但文化领域核心工程岗位女性占比不足30%。平等价值未能充分释放,使得性别平等理念难以深度融入国家文化科技战略。

传承端,文化数字化进程中女性传承贡献容易被忽视。当前文化遗产数字化筛选多依据传播影响力与行政优先级,未纳入性别平等考量。女性在非遗传承、历史文脉中的大量隐性技艺与文化贡献,在数字化采集编目中容易被忽略。同时,数字资源分配存在马太效应,已有完备记录的主流文化持续获得资源倾斜,历史记录本就匮乏的女性文化记忆容易被边缘化。女性在线下传承技艺与文化缺少系统记载、线上的数字化呈现中缺位,会进一步拉大文化传承领域的性别发展差距。

以性别正义为底线的文化强国建设实践路径

技术并无天然平等属性,缺失性别正义底线,科技赋能便难以转化为平等红利。文化强国建设不能让女性成为技术发展的“旁观者”。唯有以性别正义校准文化科技发展航向,才能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性别平等的发展动力。

以“创新向美”赋能多元文化生产,应对生产端女性文化表达异化的挑战。需将性别正义纳入文化创新评价体系。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天才妈妈”项目,对蜡染、黎锦等女性非遗技艺进行数字化传播,让女性技艺获得关注,以性别视角校准审美边界,彰显女性文化创造力。“十五五”时期,应进一步完善文化科技性别影响评估机制,在公共文化数字化项目全流程嵌入性别平等考核指标,破除算法偏见。优化文化传播生态,推动女性文化表达从边缘从属走向主流共生。

以“科技向善”为导向搭建算法性别审查机制,化解治理端算法性别偏误的挑战。需将科技向善理念落地为制度性手段,常态化纠偏算法性别偏见。地方立法为此提供宝贵实践样本。2024年湖南省修订妇女权益保障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平台制定算法规则时吸纳妇联及女性从业者意见,从源头防范算法性别歧视,实现性别平等要求嵌入算法治理全链条。“十五五”时期可将地方成熟经验升级为行业标准,在文化科技领域设立算法性别评估审查制度,规范内容推荐、热度核算等关键环节,禁止性别差异化处置,从制度层面筑牢女性文化权益数字化保障防线。

以女性主体参与重构文化科技治理体系,破解传承端女性文化记忆遮蔽的挑战。推动女性由被动赋能对象,转变为文化科技治理的核心主体。福建省福州市妇联打造的社区巾帼人工智能学校进行数字技能培训,搭建女性参与数字文化生产的制度化渠道,让女性摆脱单纯数字消费者身份,成为内容创作者与规则共建者。“十五五”时期,要在文化科技规划、项目评审、标准制定环节明确女性委员占比。从制度源头留存女性文化记忆,保障女性文化记忆被看见、被记录、被传承。

文化强国建设进程中,需要跳出把妇女简单纳入文化科技发展附属的传统思维,实现价值理念与制度体系的全方位变革。面对数字修复、虚拟非遗、沉浸式文旅等新业态与应用新场景,通过对算法底层的性别纠偏、治理架构中的女性主体赋权以及文化叙事中女性经验的呈现,推动守正创新与科技向善。文化强国的深刻内涵,不仅包含科技实力与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更涵盖文化正义的实现、性别平等的推进以及全社会创造活力的激发。坚守“创新向美、科技向善”底色,实现妇女发展与文化繁荣的同频共振,是新时代文化建设与性别平等融合发展的核心要义。(赵崔莉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耿咏琪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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