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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英才》:(左海聪)国际法前沿的开拓者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6日 编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左海聪:国际法前沿的开拓者

(来源:《中华英才》2021-08-16)

人物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左海聪先生是我国国际法学界的知名学者,他几十年来潜心教育事业,可谓桃李天下;他潜心钻研学术理论,敢于创新,善于从基本理论出发研究实际问题,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为基础,致力于以前沿理论解决国际法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其研究成果多次获商务部等部委采纳,此外,他还肩负多项社会职务,作为最高法院特邀咨询员、天津市政协常委,他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用自己的学识报效国家。

采访左海聪时,记者了解到他在政协提案中积极为弱势群体代言,让人感到他是个有情怀的人,一个淡泊名利的人,更是一个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的人。

左海聪教授在2018年1月参加天津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专心学问  不断提升自己

左海聪于1966年出生在湖南郴州的一个矿工家庭,父母都是湘潭人。他的童年生活无忧无虑且充满乐趣,自幼好学的他一直品学兼优。语言文字似乎充满了魔力,深深吸引了他,每个词语都会带给他无尽的遐思,他也会用独特的方式给文字插上想象的翅膀,自己也创造一些词语,在写作文的时候运用出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左海聪超群的记忆力展现出来。有一天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临时任务,要求背诵《列宁和卫兵》那篇课文,只有一字不差背下来的同学才能放学回家。全班只有左海聪一个人完整背诵出来,早早可以回家了。

初中二年级,左海聪从家乡的小镇考入湖南省重点中学——郴县一中(现为郴州市第二中学)。左海聪一直对文史哲兴趣浓厚,成绩始终位于文科班第一名。高考时,他在老师的建议下报考了武汉大学。对于具体选择什么专业当时并没有明确的概念,由于在学习世界史时,左海聪发现马克思、列宁等先辈都是学习法律的,猜想法律应该很有意义,于是报考了法律专业。

武汉大学法学院是久负盛名的法学界“五院四系”之一的老牌学院,国际法又是法学院的优势学科。当时武汉大学法学院名师荟萃,韩德培、姚梅镇、马克昌、李双元、何华辉、梁西、刘丰名等老一辈法学家名满天下,学术气氛浓郁。左海聪发现了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倾心钻研。本科学业即将完成,而他依然求知若渴,下决心考研。经过认真准备,左海聪以笔试和面试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考取了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师从姚梅镇、余劲松教授攻读国际经济法博士学位。完成博士学业后,左海聪在时任法学院院长、导师余劲松的殷切挽留下留校任教。

2018年5月,左海聪教授在哈佛大学访问期间在图书馆留影

199630岁的左海聪破格晋升副教授。1998年至1999年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做访问学者。在荷兰期间,在著名国际经济法学者威斯教授的指导下研究国际法和欧盟法。在威斯教授组织召开的国际会议中,左海聪与一些国际著名学者交流,学术视野更加开阔。此外,左海聪还撰写了他的第一篇英文论文。

2002年晋升教授后,左海聪通过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的层层选拔和面试,于2005年至2006年到美国乔治城大学进行研究,在“世贸组织法之父”杰克逊教授的指导下研习世贸组织法和美国贸易法。

经过多年的勤奋努力,左海聪在国际法研究领域不断取得突破,逐渐成为我国知名的国际法学者。2007年至2017年,左海聪受聘担任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他大力倡导学术兴院,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学院的竞争力,法学院于2011年成功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017年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跻身全国前十五名。

2019年9月,左海聪受邀加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担任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法治研究基地主任。

勇于创新  收获累累硕果

从教27年来,左海聪已经培养博士研究生30余人,硕士研究生180余人。左海聪认为,学生们学习能力都很强,只要学生对学习感兴趣,就会自主去学习,因此他非常注重引导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带动他们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对于本科生,他更多采用启发式教学和案例教学,让学生们能够参与到课堂的讨论里。对于研究生,则因材施教。左海聪坚持给研究生召开组会,大家不仅在一起讨论问题,学生们也会谈自己近期的收获和想法。在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左海聪会发现学生各自的兴趣点,鼓励他们依据自己的专长和爱好确定职业方向。

左海聪教授和他在贸大的学生们

左海聪以立德树人为志业,精心培养高层次法治人才。他的学生中,有的在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河北大学等高校任教,有的在政府部门和企业走上领导岗位,有的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因为教学成果突出,2008年获宝钢优秀教师奖,2011年入选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2013年获天津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17年荣获南开大学教学名师称号。

一个新学科的建立,通常会经历比较缓慢的过程。国际法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二战后经历了大发展,在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今天,正经历着深刻的变化。从学术上阐述这些演变并构建新的分支学科体系,左海聪在理论创新中贡献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早在1996年左海聪即提出“国际法四部门说”,认为国际法除了传统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以及新兴的国际经济法之外,国际商法已经成为第四个法律部门。循着这一思路,他努力研究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通过发表一系列学术论文和出版《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等教材,对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的概念、特点、沿革、渊源和基本原则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为学界认识国际法学的体系和范畴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和学术路径。

有人认为不同的学科体系划分只是形式上的不同,但是左海聪认为它有实质意义。“它涉及到知识体系的安排,这个知识体系跟实践中的做法是联系起来的。”左海聪解释说。尽管对于国际法的划分还没有形成完全一致的认识,但是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接受了左海聪的观点。他于2008年主编的《国际商法》被认为是“国际商法成为国际法独立学科的标志”。左海聪讲解道,“如果在大学里就树立国际商法的概念,他去做法官也好,做律师也好,就会有相应的理念,并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运用。这也是为什么要单独开设这门课程的意义。”国际商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经在实践中显现其效果。

作为一位学者,左海聪一直对学术葆有源源不尽的深厚兴趣,研究已然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哪怕放假的时候也在思考问题,在学术上总是有新的想法,想把它写出来。”

左海聪自1994年开始从事国际法教学研究工作以来,孜孜不倦耕耘于国际商法基本理论问题和具体制度、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和具体制度、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比如人民币国际化、中美贸易纠纷、一带一路等领域问题,发表了系列研究成果,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为我国国际法学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他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社科项目10余项,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7项,著有《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等著作,参著或专著作教材16部,在《法学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统一法评论》(英文)等刊物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80余篇。研究成果获得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湖北省、天津市等省部级奖励九次。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左海聪始终关注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法前沿问题的研究,对重大实践问题提出学术见解和政策建议。例如,通过对直接适用条约问题的比较研究,他建议中国宪法对国际条约的国内适用做出规定,并且设计了三分法的具体条文;又如,他对国际商事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之后,建议我国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对国际商事惯例的优先适用地位予以明确;再如,他带领研究团队就人民币国际化中的外汇管理制度、离岸金融市场、汇率制度问题以及国际法义务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研究体系,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政策建议和理论阐释。近年来,他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进行学理剖析,认为该思想可以作为国际经济法改革的指导思想,该思想蕴含的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可以指导“一带一路”建设从而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也可以指导解决中美经贸纠纷从而避免修昔底德陷阱。他还对提升国际话语权、解决中美贸易纠纷、有效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等重要问题发表学术观点和提出政策建议。

谈到自己热爱的教学科研工作,左海聪满怀深情:“作为高校教师,得天下英才而育之,是人生一大乐事;作为法学研究者,赶上中国形成自己特色的法治道路和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时代,以专业成果报效国家和民族,实为人生之大幸!”

专业报国  积极建言献策

左海聪重视学以致用。多年来他向商务部提交多份研究报告获得采纳,自2015年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以来,就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系列工作建议并受到重视。经过研究左海聪发现,中国的涉外商事审判虽然总体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存在发展时间短,还不够成熟的问题。他曾提出,“中国是一个大国,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积极的做法,在涉外商事审判中平等地保护中外当事人。”

左海聪教授在采访中(王玉君摄)

2000年,左海聪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交“关于WTO幼稚产业保护条款的若干分析”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草案)的建议”两份研究报告,获得部分采纳。2001年,左海聪与余劲松教授共同撰写“关于《执行<解决一国与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条例》的咨询报告”提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获得采纳。

2013年至2014年,商务部条法司委托左海聪完成了《反补贴条例》修订问题研究”应对项目,研究报告对商务部的《反补贴条例》修订工作起到重要参考作用。20139月至20144月,商务部条法司委托左海聪完成了“主要自贸区知识产权制度构建和趋势”应对项目,项目期间,适逢我国与日本及韩国进行自由贸易区谈判,项目组为谈判及时提供对策建议和文本翻译,对谈判提供了重要支持。商务部条法司专门致函南开大学表示感谢。

2019年至2021年,左海聪多次参加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就《外商投资法》《出口管制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制定提供专家意见,一些意见得到采纳。

20208月,左海聪带领研究团队完成国家发改委的委托课题“建立健全国家技术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提交23万字的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对于我国政府制定技术出口管制清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202010月他作为主持人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委托课题“国际贸易典型司法案例研究”,研究报告43万字,围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海牙规则》《蒙特利尔公约》(含《华沙公约》)、《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等国际商事公约和惯例的解释和适用,对跨越四个世纪的200多个典型判例进行了评注和剖析。该项目以“优秀”结项。该课题成果对我国法院审理国际商事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构建我国的国际商法学科体系也有显著意义。

2021年他向最高院民四庭提交了“关于建立参照外国判例解释国际商事条约制度的建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评论和修改意见”,受到重视。

左海聪作为民建会员和天津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围绕中心、大局和民生问题不断提出参政议政建议。20041月他向时任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路明先生提交研究报告《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应考虑的几个问题》,报告中的意见得到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律委员会的采纳。他执笔的《关于滨海新区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创新的几点建议》2010年获时任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何立峰批示。2013年主持完成的《关于加强天津市商业布局规划及其实施工作的若干建议》列入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撰写的《关于构建京津冀区域环保立法协同机制的建议》2016年被评为政协天津市委员会优秀调研成果。自2018年担任天津市政协委员以来,他积极参政议政,撰写了关于养老、建设天津智谷、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的提案,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答复,推进了相关工作的改进。

仲裁员在案件裁决中发挥着非常突出的作用,不仅职责重大,而且对专业要求较高。基于对左海聪专业性的信赖和公正性的信任,有时当事人指定由他担任仲裁员。作为仲裁员,左海聪重视运用专业研究成果引领仲裁实践。在他参与审理的两起国际货物买卖纠纷中,买卖双方位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约定适用中国法。以往针对这种情况仲裁员一般适用中国法来解决争议。左海聪从国际通行做法的角度提出:这两起案件应该适用公约,中国法可以作为补充法源适用。该建议得到了仲裁庭采纳。现在这种做法已经得到了我国仲裁界的广泛认同。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开启,随着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统筹推进,中国国际法学者任重而道远,作为法律工作者和政协委员,我将尽职履责,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不负这个伟大的时代!”展望未来,左海聪充满信心和期待。

(记者 王玉君 高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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