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网2024-10-25)
【法治网事】
在中国网络法治建设发展的三十年里,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进步,为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然而,技术的双刃剑特性也日益凸显,对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及伦理道德提出了新的挑战。近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院长熊璋在接受光明网专访时表示,我们现在面临的安全问题、隐私问题,有技术层面的问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法律和伦理的约束。
“互联网的出现,给社会的发展,给百姓的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巨大促进。”熊璋认为,这些技术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还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在谈到技术带来的挑战时,熊璋认为:“比方说深度伪造,原来很容易判断一段证据是不是可以当真,但今天人工智能+互联网,使得很多视频的真实性难以保证。”他指出,深度伪造技术使得文字、照片、声音乃至视频都可能被伪造,这对社会信任体系构成了严重威胁。
面对这一挑战,熊璋认为,法律和伦理的约束至关重要,必须在互联网对社会影响的基础上,制定更加完备的法律,形成更加完备的伦理体系。
他还特别提道,法律应严格规定视频生产者对其作品的责任,无论是人类直接制作,还是借助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生产者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熊璋也呼吁全民提高信息意识:“我们的使用者,全体公民,尤其是青少年,要有鉴别力。”他认为,全民应具备判断信息真伪、了解信息价值的能力,积极使用正确、准确的信息,避免被错误、消极、模糊的信息所误导。
“相信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种新的文化、新的规则、新的规范,会慢慢呈现。”熊璋认为,这些新的文化和规范,将促进社会更加稳定发展,实现技术与社会的相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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