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惠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党、团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将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日常团学活动实践,树立典型,表扬先进,校党委学工部、宣传部和校团委继2005年开展首届“惠园之星”评选活动后,今年将继续围绕学校本科评建开展此项活动,以此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为营造良好学风、营建良好校风做出积极贡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惠园之星”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特设评选组委会:
主 任:陈建香 校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王 强 校党委学工部长
李景瑜 校党委宣传部长
徐 松 校团委书记
成 员: 陈怡琴、樊泽民、李悦、张晶娟、庄红岩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承担。
二、评选细则
(一)奖项设置及说明
“惠园之星”的评选旨在鼓励我校在文明礼仪、学习、公益、体育、文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同学,故分设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志愿之星、体育之星、文艺之星五项,每项最多提名8名同学,每项最终评出不超过3名同学,由组委会授予“惠园之星”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惠园之星”各奖项评选条件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专)科生,均可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参与评选。
基本条件: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刻苦学习,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各奖项所需条件符合如下其中之一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 文明之星
(1)有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在宣传校园文明活动中发挥突出作用或做出表率者;
(2)勇于揭露并纠正校园内不文明的行为或现象者;
(3)拾金不昧者。
★ 学习之星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名列前茅者;
(2)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并有作品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者;
(3)在各类学术、科技活动(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 志愿之星
(1)有很强的公益(环保)意识,为校园环境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2)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无私奉献爱心,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 体育之星
(1)有一定体育特长,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2)在各类体育活动(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 文艺之星
(1)有一定文艺特长,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2)在各类文化艺术活动(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三)评选办法
1、“惠园之星”的评选依据为申请人在2005年4月—2006年4月期间的事迹材料。
2、组委会将对所有申报同学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在鉴别、比较的基础上提名各奖项最有代表性的8名同学,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所有师生均可提出实名质疑,可将意见发至:uibeyouth@uibe.edu.cn
(四)评选步骤
整个评选活动将分以下阶段进行:
1、申报阶段:3月29日——4月14日
各学院(系)可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同学参与评选,并将所有推荐同学的材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按所申请奖项统一分类、整理后交到组委会办公室;个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我推荐,并将所需材料交到组委会办公室。
注:申报表详见附件,也可登陆oa.uibe.edu.cn在“综合信息”的“团委信息”中下载;
截止日期后组委会将不再受理任何性质的申请。
2、资格审查及提名(含公示)阶段:4月17日——4月28日
组委会将对所有申报各奖项的同学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并根据申请人的事迹材料,择优选拔、提名各奖项8名同学,即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志愿之星体育之星、文艺之星共40名。
3、宣传阶段:4月29日——5月12日
组委会将利用《经贸大学》、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网络等对获得提名的同学的事迹进行统一宣传,各单位也可组织对本单位各奖项获得提名的同学进行宣传,形式不限。
4、评定获奖者阶段:5月15日——5月25日
组委会将主要根据各提名人的事迹最终确定获奖者。
5、颁奖
邀请校领导及相关专业权威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牌)(也可参考提名同学意见,确定颁奖嘉宾)。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系)党、团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广泛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推荐本单位有代表性的同学参与评选(推荐材料以团总支名义上报);对本单位自荐的同学也要给予积极支持。
组委会办公室:诚信楼620室
联系人:陈怡琴
联系电话:64492170
附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惠园之星”申报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学工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