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3月17日,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邀请,法学院院长王军参加了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的全国金融等29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并被聘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成立指导委员会是开展中国特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大创新。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专家性组织,指导委员会要在推进专业学位工作研究、推动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国内外交流合作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肩负起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希望各位指导委员会委员齐心协力,共同把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我校法学院于1996年成为全国首批8所开展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之一,1998年面向政法系统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2009年获得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授予权。多年来,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司法部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统一规划及学院实际情况,经过15年发展,法学院已形成具有一定招生规模、培养方案特色鲜明、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完善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体系。
此次王军院长当选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体现了上级单位对我校法学专业学位教育成果的肯定,这将有利于我校紧跟国家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改革的步伐,对于深化我校法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教育体制改革、增强我校人才培养的竞争力、扩大学科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