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为构建宜居宜业宜商环境注入强大动力
(来源:法制网 2022-03-06)
王敬波
202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介绍,“过去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今年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新的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将为走向深水区的改革保驾护航,将为构建宜居宜业宜商和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注入强大动力。
首先,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继续扩大市场准入。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现实中,行政许可法对于行政许可的设定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清单式管理是依法行政的具体化,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列入清单,确保清单之外不设许可,是防止行政机关随意设置行政许可的有效措施。
其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放管服”改革是一个整体,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协调和统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过去一年‘放管服’改革取得新进展。我国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5亿户”。面对如此巨量的市场主体,“既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也要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从而彻底终止“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循环。
第三,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实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提高监管效能的目标,需要完善权责清晰的监管体制。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现实中,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府负总责;根据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谁审批谁监管”,行政许可机关对于许可事项负有监管职责。各个行业领域的立法也都规定了本行业的监管责任。地方政府设立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平台经济和传统行业差异很大,其运营模式也和传统经济不一样,除了市场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之外,网络信息监管部门也会介入针对平台公司的监管。若存在监管责任不清,则会造成监管缺位和重复监管等问题。因此,在监管体制上,需要厘清行政审批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权限。任何的权限划分都是改革进行时,需要不断调整和与时俱进。
第四,强化协同高效监管工作机制。实践中由于不同部门各管一段,打通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之间、行政许可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之间、不同地域之间、不同层级之间的工作内容亟待解决。因此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实现政府以及不同部门之间无缝衔接的监管工作机制需要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基础,只有大力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全链条监管才可能实现。在监管工作机制上,还需要将行政检查联动、监管措施综合施策等同步推进。
第五,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面对风险社会中不确定性增强,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稳预期,化风险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快行政基本法典的制定,及时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果。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附:原文链接
http://www.legaldaily.com.cn/commentary/content/2022-03/06/content_86831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