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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WTO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姣专题讲座举行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24日 编辑:

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10月16日19:00,应我校法学院院长石静霞的邀请,WTO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姣女士莅临我校,在诚信楼三层国际会议厅为法学院学生进行了主题为 “WTO争议解决:挑战及展望” 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石静霞主持。

讲座现场

石静霞介绍说,张月姣女士的此次讲座,既是法学院院庆三十周年系列高端讲坛的开坛之讲,更是法学院新生入学学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以院庆为契机邀请做讲座,希望广大同学们不仅仅从中学习到WTO法及争端解决的相关知识,更重要的是感受和体会张月姣女士作为中国法律人骄傲的综合魅力并从中学习领会如何开启自己的法律人生。

张月姣女士

张月姣教授指出,国际经贸法既关乎企业利益,更关乎国家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中国培养“高精尖”国际经贸法律人才的摇篮,此次与朝气蓬勃的同学们齐聚一堂,她感到非常高兴。

张月姣介绍了WTO的基本情况。她从“世界可持续发展目标”、“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国际贸易发展动态”三个层面剖析了多边贸易体制运行的现实背景。在简要比较了世界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orld Bank)以及WTO三大国际经济支柱的分工后,她以WTO为核心,逐一解释了非歧视原则、公平贸易原则、取消数量限制、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等WTO基本原则的内涵,并依据WTO协议前言,分析了WTO所确立的促进互惠互利、削减贸易壁垒、消除歧视待遇、增进人民福祉等主要目标。在此基础上,张教授结合丰富的实例,从多个角度阐述了WTO对中国发展的重要意义。她指出,中国的发展需要更多国际市场,以满足货物出口、劳务输出、原材料进口以及高科技进口的客观需求。WTO多边贸易体制通过贯彻非歧视原则、削减关税壁垒、扩展外国市场准入的方式,为中国企业提供了稳定的、可预期的贸易环境。同时,WTO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也有助于防止单边贸易报复行为,促进贸易争端的公平解决。此外,中国参与WTO多边贸易规则的谈判与制定,也有利于自身国际话语权与软实力的提升。

张月姣分析了当前WTO所面临的诸多挑战——“一致同意”的决策机制造成多哈谈判久拖未决、由发达国家主导制定的WTO现行规则未能反映新兴经济体的利益关切‘WTO在应对民众日渐关注的环境、气候、公共健康等公共议题方面的局限性,以及区域贸易自由化潮流对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冲击等等。认为,经历数十年的运作后,WTO多边贸易体制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成果,并不会轻易被区域贸易协定所取代。但是,如何在WTO框架下整合各类区域贸易安排,使其与多边贸易体制相协调,是WTO亟需解决的挑战。

张月姣着重分析了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她指出,WTO具有多边谈判场所、贸易政策审议、解决WTO成员之间争议三大职能,其中WTO争端解决机制最富活力也最具实效,由此被誉为“皇冠上的明珠”。张月姣认为,WTO争端解决制度意义非凡。它改变了关贸总协定(GATT)时期争端解决的外交主导倾向,使WTO争端解决“准司法化”;其高质量的争端解决报告也极大地促进了全球国际经贸法的教学与研究;此外,与国际法院(ICJ)、国际商会仲裁院(ICC)等其他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相比,WTO争端解决机制还具有费用低、门槛低、审案与结案时间短等优点,在实践上更具优越性。

张月姣结合个人实务经验,介绍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以及上诉机构的工作方式,并通过与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国际商会仲裁院(ICC)相比较,阐述了WTO争端解决机制在管辖范围、争议受理、仲裁员选定、适用法律、裁决执行等方面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围绕WTO争端解决机制所存在的批评与争议,如法官造法、审理透明度、法庭之友意见的可采性、法律文牍主义等,并从“上诉机构审议范围”、“是否受理国际投资争议”、“例外条款的适用”等角度提出了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张月姣指出,依据WTO争端解决规则,上诉机构必须在90天内结案,这一时限要求给上诉机构的工作带来极大挑战。为及时答复争端案件的所有法律问题,上诉机构的7位法官每天需要工作12-14小时。面对如此高强度的工作,作为上诉机构法官的一员,张教授一直以来秉承着对案件认真负责的积极态度,就裁决报告的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的斟酌与反复的讨论。她以此教育在座同学,应以持之以恒、不骄不躁的的精神投入法律的学习与研究工作。

基于前述对WTO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的分析,张月姣对中国参与WTO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建议,包括中国应加强对国际法特别是WTO的研究;加强对国际司法程序的研究;加强对中国体制研究的对外宣传;借鉴巴西和韩国等新兴经济体的经验,积极参与WTO规则的修改进程;依法使用WTO成员的立法和管理权,根据WTO规则合理设计国内法律和政策;充分发挥中国在WTO谈判和管理上影响力;鉴于人力资源在WTO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应加强国际经贸人才的培养,提升中国在WTO方面的人才储备。

发言中,张月姣多次表达了对当代中国法科学生的殷切期望。她以自己的精力和视野,谆谆教导同学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以爱国为出发点,开拓国际视野,勇于追求远大志向。在知识能力的培养上,必须掌握扎实且渊博的知识,具备法律、外贸、外语、法律分析能力、抗辩能力、国际谈判与交际、撰写法律文书等综合能力,并特别强调良好外语功底对参与国际交流的重要性。在学习态度上,她提醒年轻人应避免“三分钟热度”,需“持之以恒,终身学习”,不断开拓进取,耐于钻研,活到老学到老。

张月姣指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中国经贸院校中第一个进入“211”的学校,是中国培养国际经贸法律精英的摇篮和重镇。她寄语法学院学子,希望法学院学子努力践行“博学、诚信、求索、笃行”的校训,服务于国家经贸发展的需要,力争在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中有所作为。

在问答环节,张月姣与法学院学生展开了积极的互动交流。我校法学院博士生梁意就“如何处理自由贸易协定(FTA)与WTO之间关系”提出疑问,张月姣教授在回应中强调,各类FTA应当遵循GATT第 24条的通报制度,确保FTA谈判的透明度,为其他WTO成员参与评论提供机会,以便尽早检视FTA内容是否符合WTO规则。她进一步指出,WTO多边贸易体系不会被FTA轻易冲垮。事实上,现行多边贸易体制已解决了目前国际贸易中的绝大多数问题。然而,诸如国有企业(SOE)这样WTO尚未规制或规制不力的新问题,目前仍亟待研究。希望同学们能尽早介入并深入研究这些新问题,为国家的外经贸法律发展做出贡献。针对研究生潘冰提出的“如何实现从国家公务员向国际公务员的角色转换”的提问,张月姣以她亲身参与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经历为例,分享了她参与国际谈判工作的经验。她以此教导在座同学,应以自信的心态、踏实的态度为中国在国际舞台角力。随后还就同学们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报复措施”、“WTO在气候变化与减排方面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和回应。

学生互动交流

石静霞表示,张月姣女士专门为我校法学院学子精心准备了此次讲座的内容,将WTO知识浓缩在短短一小时的发言中。同学们可以从张月姣清晰流畅的思路、深入浅出、信手拈来的讲解中感受到她渊博的知识与深厚的功底。将此次讲座作为法学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其中心目的就是让同学们亲身接触和感受该领域最顶尖大师的魅力和风范。张月姣女士在70岁高龄之际,仍然保持着及其旺盛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每天勤恳工作十多个小时以上,其精神令人感佩和震撼,石静霞希望同学们以张月姣女士为榜样,树立高远理想,好好学习,实干爱国,不懈奋斗。

张月姣女士,现任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大法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荣誉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张月姣女士通晓英语和法语,在国际贸易、金融和投资法律领域拥有资深经验。她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国家进出口委员会、中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现“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参与起草《中外合资企业法》、《民法通则》、《涉外经济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并率中国代表团与外国谈判多项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曾担任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代表、中国复关谈判法律顾问,参加乌拉圭回合在日内瓦的最终谈判。在国际组织任职方面,张月姣女士曾先后担任世界银行法律部法律顾问、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亚洲开发银行助理法律总顾问、东亚地区局副局长、湄公区域局副局长、亚洲开发银行上诉委员会联合主席、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局长、西非开发银行董事等职务,参与和负责了大量国际商事立法与国际经济合作工作,深受国际社会赞誉。 2007年11月27日,张月姣教授当选WTO上诉机构大法官,成为首位跻身WTO最高裁决机构的中国人。上诉机构成员的一届任期为四年,目前她正处在第二届任期中,将于2016年5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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