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社会组织:汇聚时代青春力量
(来源:《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16日 07版)
编者按
青年是标志时代的最灵敏的晴雨表,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入推进,近年来由青年自发成立的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并逐渐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廉思课题组历时1年,针对全国32个省份,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访谈等方式,围绕青年社会组织的运营状况、管理架构、资金来源、社会影响,以及青年从业者的个人经历、工作状况、价值观念等情况开展了调研。其间,课题组共发放问卷5000份、回收有效问卷4682份,先后召开座谈会26场,深度访谈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224名。课题组通过调研,系统梳理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全面了解青年群体的思想动态和主要诉求,并就规范青年社会组织发展进行了深入思考。
共青团北京市委2017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市青年社会组织8500多个,有上百万青少年参与其中。与此同时,还有大量青年热衷的跑团、驴群、贴吧、唱吧、微信群等具有组织特征的青年社群。而从全国范围看,青年社会组织更是数量庞大、难以统计。这些青年社会组织活跃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以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行运作和自我治理为主要组织形态,其产生的社会影响力和开拓的社会公共空间引起广泛关注。
1.青年社会组织凸显新特征
课题组发现,青年社会组织在不断增多的同时,分化组合的速度也在加快,其发展在横向上不同领域社会组织合作增多,在纵向上也形成了上下游的联动模式,构建了青年社会组织的“生态系统”。当前,青年社会组织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自身组织化程度大幅度提升。调研发现,青年社会组织半数以上在民政部门注册,占比为59.0%,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占6.5%,剩余34.5%的尚未注册。从规模看,大多数组织的人员数量在3人以下,且已形成比较稳定的组织机构和影响群体,如建立组织制度、创立章程及会员准入和退出机制。从类型看,公益服务组织最多,占比为69.8%,排在第二、三、四位的分别是兴趣类、职业类以及文化类,依次为11.8%、5.5%和4.0%。
组织联合机制成规模出现。由于发展的多样性,多数青年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联合机制,各组织间主要体现为两种耦合:一种是工作性的合作,即在具体工作或项目上的合作;另一种是关系型的联合,即社会组织之间通过联合的方式增加联系,以便于开展活动和增加影响力,形成“主体组织+加盟组织”的结构。许多社会组织还形成了逐级放大的动员机制,为青年参与社会建设提供了广泛的渠道。
组织形态线上线下高频度转换。青年社会组织呈现出无边界、随机性、可转移等特点,既跨越了线上线下的边界,也跨越了现实中的地理边界。比如,一些短视频平台的线上会员已经出现线下社团化现象,不仅同一区域的会员会主动进行线下聚会,贴有特殊车贴的陌生成员间还可通过汽车鸣笛声实时线下互动。目前,线上线下相结合成为常态,碎片时间的线上动员组织、固定时间的线下集中活动成为通用模式。
新兴业态催生大量新型青年社群。以各种直播和O2O平台作为基点,一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自由撰稿人、网络作家、游戏玩家拓展了自己的生存空间和影响力。同时,这些新兴业态也催生了大量新型青年社群,成为青年社会组织的新形态。如今聚集在网络空间上的组织成员数以万计,他们的爱好和利益更为紧密,粉丝经济在网络背后推波助澜。偶像崇拜的心态让组织顶端的偶像和其运营团队对粉丝具有极强的号召能力。
2.组织从业者的价值导向
课题组认为,青年社会组织虽然在整体上还处于始发阶段,但从业者已经显现出区别于经济组织和政治组织的特征,他们以价值实现为追求,相对看轻经济收入,职业尊严虽未得到完全体现、也存在诸多发展困惑,但总体态度积极向上,对国家发展和美好生活充满向往。其价值导向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
——以价值实现为主的从业动机
为实现自我价值而参与组织。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今青年就业的心态发生了变化,不再拘泥于传统业态,更在乎自我价值的实现,社会组织成为他们的重要选择之一。调查显示,在从业动机方面,为实现自身价值和个人兴趣爱好的青年,占比分别为37.3%、30.1%;认为对自己未来职业发展有帮助的,占比11.3%;为社会作贡献的,占比10.2%。
组织负责人以实现社会价值为主要目的。调研发现,许多青年之所以创办社会组织,是因为之前有过在其他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从而逐步由从业者向组织者转变。如某组织负责人,于2006年在北京从事社会组织工作,2012年回到家乡,发起了残障人社会服务中心。调查发现,青年社会组织平均每次活动参与人数多为11至30人,占比为42.6%,也有少部分达到100人以上。而一个社会组织的核心骨干一般为3人左右,每个骨干大致可激发10名左右的活动参与者。
群体性经济收入相对偏低。以价值实现为取向的从业动机,使得该群体能够相对忽略其他方面诉求,承受因从业而带来的经济生活压力。调查显示,在最近一年工作收入方面,半数以上的从业者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占比59.4%;近三成从业者在5万至10万元之间,占比29.7%;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占少数,占比2.8%。在满意度调查中,由非常不满意到非常满意分为5档进行打分,1为非常不满意,5为非常满意。满意度最低的是经济收入和社会福利,分别得分3.15分和3.30分,但总体评价满意度为3.64分。可以看出,该群体虽然在收入评价上有所保留,但整体精神状态仍然积极向上。
——以兼职参与为主的从业选择
兼职人员多于专职人员。调查发现,青年社会组织中固定人员数占比最高的是3人以下,为48.7%;其次为4至6人,占比20.3%;10人以上的,占比17.1%。在兼职工作人员数中,占比最高的也是3人以下的组织,为44.5%;4至6人、7至10人的,占比分别为21.4%、13.5%。由此可见,大多青年社会组织固定人员较少,大规模的青年社会组织数量不多,兼职人员多于专职人员。
从业者所学专业相对集中。调查显示,青年社会组织从业者中,本科生(含双学位)人数最多,占比57.7%;其次是专科(含高职)学历,占比24.3%;再次是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历,占比分别为8.4%、7.4%。进一步分析发现,从业者中大学期间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较多。
以副业带动补给现业。目前社会组织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如资金、资源、场地和落地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这些现实困难使得不少从业者特别是骨干和负责人,以其他职业为获取生活保障的基本手段,通过营利性质的工作为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提供基本的物质条件,保障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就全球范围看,这是公益组织发展的普遍规律,当组织自我造血机能具备后“副业”就会消失。
——以隐形发展为主的从业形态
多数组织处于“隐身”状态。目前,由于国家对社会组织实行民政及相关业务部门“双重管理”,使得青年组织穿越注册的“门槛”较高,许多组织因此没有注册,处于“隐身”状态。据各省统计的数据看,未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大约为已注册组织的10倍,如上海已登记的青年社会组织约5000个,未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约45000个;山东已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2600多个,未注册的估算约为29000多个。这意味着,青年社会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与党团组织和政府没有联系。对此,无法了解该群体的基本动向,不能及时回应其基本诉求。
网络成为主要活动载体。调查发现,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动员已成为青年社会组织动员的主要方式。网络提供了解决信息沟通、资源配置的便利途径,并且有效降低了活动成本,推动了组织发展。从业者中,活动动员方式占比最多的是微信,为31.4%;其次是QQ,为21.5%;再次是电话,为16.7%;短信等为11.2%。总体来看,从业人员的加入、管理、退出到活动的策划、组织、信息发布、效果反馈等,都是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给规范发展带来难题。
——以发展保障为主的从业诉求
“增加收入”诉求比较强烈。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与经济组织、政治组织相比还不够完善,普遍缺乏安全感,不少从业者在经济组织和政治组织中还保留着基本的“主业”,以期获得基本的社会保障,从而实现保障兜底和价值追求的有机结合。调查显示,在目前最渴望解决的事项中,“增加收入”排在首位。综合来看,该群体对于改变经济现状的诉求比较强烈。
渴望改善住房条件。住房问题也是该群体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调查中,很多青年社会组织从业者都认为自己在所在城市不可能拥有住房。不少受访者的房租或房贷支出成为日常开支花费最大的项目,改善居住条件成为该群体仅次于提高收入的需求。
物质与安全保障亟待重视。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兼职从业者没有稳定工作,在自身基本生活保障仍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去帮助别人,效果不理想。同时,社会组织的很多服务都是无偿的,可能存在一些人身意外风险和不可控因素,但现实中很少有机构为从业者购买保险。
3.青年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困惑
当前,青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富有时代气息”“充满活力”是他们的标签,然而,“成长的烦恼”和“迫切的需求”时常给他们带来困扰。比如,有的从业者缺乏职业稳定感和社会归属感,有的缺乏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化渠道,有的渴望通过回报社会打通上升通道。总的来看,解决该群体的实际困难,尤其是增进他们的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入,是其表达自身利益的现实要求。
从业群体的身份认同困惑。从调查数据来看,从业者组织工作时长占比最多的是1年及以下,为39.7%;其次是2至3年和3至4年,占比分别为29.0%、12.8%;参加工作在10年及以上的从业者占比5.8%。总体上,从业者呈现“短时为主,长期较少”的状态,反映了该群体稳定性较差。较快的人员流动使得从业者之间的交流沟通机会减少、共事途径减少。同时,由于缺乏群体身份的认同,从业者渴望组织关怀。调查显示,近七成(66.8%)的组织内部未成立党支部,也有超过半数(62.9%)的组织内部未成立团支部,该群体的客观“边缘性”现状,造成不少从业者对自己社会地位的不确定感。
从业群体的持续发展困惑。目前,在青年社会组织面临的问题中,资金是制约组织发展的第一障碍(总分为5分,评分为3.6分),不少组织因为缺乏资金而陷入困境,并最终结束运行。资金困难使得组织从业者开展活动及工资保障都面临风险,让该群体产生了“我的成长要靠谁”等的疑惑。不少从业者期望从企业获取相对稳定的捐助,但是因无法开具捐赠发票,导致很多企业因担心捐赠资金无法落到实处而放弃捐款。同时,虽然政府鼓励社会组织发展,但现实中政府部门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仍然较少。此外,调查显示,不少从业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缺乏,组织因资金困难而造成工资拖欠问题,特别是青年社会组织3年左右的平均生命周期,使得从业者不知道如何进行职业规划。
社会组织的有效管理困惑。调研中,青年社会组织普遍向课题组反映,迫切需要解决“归谁管”的问题。否则,就很难解决组织的持续性发展问题。当前,各地社会组织的管理政策尚不明朗,一些政府部门因有所顾虑,往往拒绝青年社会组织的挂靠,这使得一部分原本希望正规注册的组织不得不变成“无户口”的组织,这不仅不利于组织的正常发展,也造成从业者归属感的缺失。
从业群体的尊严困惑。从业者作为社会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对社会活动的持续开展有很大的影响力。调查发现,当前社会对组织从业者存在诸多误解,有的观点认为从业者的所有服务都应该是无偿的,要求所有经费都必须运用于活动项目,不能花在运营和管理方面。从而导致从业者出现“流汗又流泪”的情况,使得他们的尊严受到伤害。从服务的属性来看,社会服务是无偿的,但使用从业者是有成本的,从业者参与活动的餐费、保险费、交通费等,很多情况下都需要从业者自掏腰包。针对社会存在较大曲解(志愿服务不要成本等)的现状,该群体普遍希望从社会中获得充分尊重,给予该群体较为体面的从业环境和从业待遇。
4.关于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思考
调研发现,不少青年社会组织尚属于发展初期,发展路线还在摸索,发展模式亟待创新,开展活动也缺乏专业性。调研中从业者普遍反映,他们迫切希望与民政、团委等“正规军”对接,希望能承接政府购买项目等,以此来锻炼服务能力,参与社会事务,提升发展信心。鉴此,课题组认为,有关部门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深化对组织青年的规律的认识,主动介入、引导青年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完善“对话协商”机制。建立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年社会组织骨干的经常性联系机制。在遴选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时,增加青年社会组织骨干的比例;在党政机关民主决策过程中,加大公开性,建立青年社会组织意见征询机制;在研究、制定、修改涉及社会组织的有关政策、法规、文件时,落实座谈会、民主恳谈会、听证会、咨询会等科学决策制度,注重线上线下互动,使表达机制常态化。同时,要积极回应青年现实需求,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促进青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比如,建立孵化基地,帮助其解决经费不足、办公场地缺乏和财务管理不善等问题,提高其项目的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支持条件成熟的在民政部门完成登记注册,条件不成熟的到属地党团组织登记备案,不断促进青年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实体化发展。
建立组织联盟发展平台。调研中,不少地区提出建立青年社会组织联盟,以解决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络问题,以社会组织或项目、重要议题为依托,最大限度地联系和吸纳同类青年社会组织加入联盟,并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同时,相关部门负责平台的资质审查,通过构建职业型组织、地域型组织和交往型组织发展平台,以点带面,推动青年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选拔有“组织能力”负责人担任代表。青年社会组织从业者希望组织负责人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不仅在业内,而且在社会上能代表本领域受到各界的尊重。从业者逐渐认识到自己区别于其他群体的身份地位和职业特征,希望寻求到能够代表群体利益又具有政治话语权的人物替他们发声。鉴此,要有意识地发掘一批政治觉悟高,专业造诣深,群体代表性强,社会影响力大的青年社会组织人才。同时,为政治素质高、专业造诣深、社会影响好的青年社会组织代表人士参加各级人大、政协、科协、青联等创造机会,对确有专业才干而又符合任职条件的,选派到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加强他们对社会发展和现实问题的认知。
配备有“专业能力”的干部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青年工作不同于一般的群众工作,具有强烈的组织性、政治性和专业性,需要的是宣传教育、组织动员、思想引导等综合能力。注重研究不同领域青年社会组织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配置重点领域的工作人才,做到“固基”和“稳尖”并重。普通青年的社会组织思想性弱、组织性强,因此,其呈现出组织为先、思想跟进的特点,应注重配置专业能力更强的干部人才。在团结凝聚青年社会组织的过程中,通过不回避、深层次、成系统的思想碰撞,以平等的姿态,实现深度交心、思想交融,由此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效果。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廉思课题组)
附原文链接:
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8-11/16/nw.D110000gmrb_20181116_1-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