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学习时报 》 2025-10-08)
唐宜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着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畅通出口转内销路径,提高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建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内外贸优质企业”。内外贸一体化是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通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和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关键路径。
深刻理解内外贸一体化的内涵
内外贸一体化是指将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有机结合,实现内外贸在资源配置、政策制度、规则标准等方面的互联互通。一般来说,内外贸一体化包括市场体系的一体化建设、打破地域与行业壁垒、推动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强化内外贸规则对接,以及推动标准互认机制的建立等内容。同时,内外贸市场之间强调全球产业链与国内产业链协同发展,全球供应链与国内供应链双向开放,内外贸产品实施在同一条生产线、同一标准生产和同一质量水准的“同线同标同质”、内外贸之间的制度统一等要求。
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内贸发展与外贸发展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内贸是外贸的“稳定锚”。内贸稳健增长能够为外贸发展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和抗风险缓冲,如贸易摩擦加剧和外需萎缩时,企业可依托国内消费升级,将出口转向内销。同时,通过国内市场的消费反馈,能引导企业优化产品设计、提升品质,让“中国智造”和“中国服务”更精准地契合全球需求。另一方面,外贸是内贸的“升级器”。外贸企业通过引入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和国际标准,倒逼内贸市场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通过对接海外高标准市场,积累先进生产工艺、质量管控经验,可以反向注入国内产业链。此外,内贸与外贸相辅相成。实现二者的协同发力,在新发展格局中起到了“以内促外、以外强内”的良性互动,为重塑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构筑了战略支点。
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具有必然性
我国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改革。早在2003年3月就组建商务部,赋予其统筹内外贸易的职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就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作出部署。2022年组织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202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并提出18项具体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2025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同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要“着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这些关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反映了我国应对全球经贸体系深刻变革、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的迫切需求。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市场效率与资源配置优化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内外贸一体化可以打破市场分割,促进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和顺畅衔接。这种互动不仅有助于拓宽产品的产供销范围,提升产品的市场覆盖率,还能推动产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提升产业链的协同效应,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内外贸一体化可以打破要素流动壁垒,使得各类经营主体根据自身需求,灵活调动国内外的资本、人力、技术和数据等生产要素,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内外贸一体化的推动,经营主体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促进经济的全面发展。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打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必然选择。双循环战略的核心在于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升经济自主性与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内外贸一体化通过双向开放,使国内产业链既能吸纳全球优质资源,又能向外输出竞争优势,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抓手。目前来看,我国消费水平和品质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尤其是中高端消费,个性化、绿色化的消费升级需求蕴含着巨大的增长潜力。只有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紧密对接供需两侧,促进国内产品升级和与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才能构建更有韧性的供需格局,更好满足国内的消费需求。与此同时,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国际经贸规则加速调整,使传统外贸模式面临产业链供应链中断的风险。只有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不断发掘国内经济潜力,才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企业降本增效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在大国博弈和全球竞争背景下,企业面临着较高的成本压力与市场开拓难度。内外贸一体化通过规模效应可以实现企业在生产、采购、物流、仓储等环节内外贸业务的整合,进而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更关键的是,通过市场空间的双向拓展,使企业突破单一的市场局限,实现多元化发展。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使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不断提升技术标准,避免经营主体陷入低附加值陷阱和“内卷式”竞争,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多措并举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对接规则标准,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加快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衔接对接,推进技术法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促进内外贸标准、监管等规则制度的一致融合。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积极推广“同线同标同质”模式。推动出口产品按照相同标准生产并直接供应国内市场,减少重复认证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加强国内外市场监管制度的协调,完善和创新跨市场跨部门跨领域的监管协同机制,实现对内对外贸易监管要求的一致性,确保公平竞争。通过完善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标准体系,打通国内国际市场衔接的制度堵点,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创造条件。
畅通市场渠道,促进国内国际市场联通。畅通流通渠道是实现内外贸协同发展的核心环节。当前,内外贸在销售网络、品牌体系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割裂,融合重构任务迫切。要培育内外贸一体化流通平台。推动出口导向型平台型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通过设立“出口转内销专区”、开设内外贸融合展会、发展外贸产品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方式,提升产品流通效率。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重点区域,探索打造集展示、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共享型流通平台。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借助平台“触网”,拓展国内销售网络,鼓励内贸企业通过“独立站+海外仓”模式出海,实现销售渠道双向拓展与互联互通。
强化主体培育,打造融合发展新动能。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在贸易管理、通关监管、市场服务等方面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重点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支持一批具有全球供应链整合能力的龙头企业发展成为内外贸融合发展的领军者,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开拓。支持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和基地,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分工协作,提升中西部等地区参与国际贸易的水平。同时,加快贸易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并拓展国内外市场知名度,支持中华老字号等特色品牌更好走向国际。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形成一批“双循环”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以点带面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的内外联通与优化升级,不断增强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
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优化企业发展生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内外贸一体化的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在国内国际贸易领域的共享应用。提升物流基础设施联通水平,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的集疏运体系建设,降低内外贸物流衔接成本。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培育一批既懂国内市场又熟悉国际规则的专业人才。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和数字贸易的治理规则,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为数字产品和服务顺利开展内外贸易提供制度支持。建设统一的内外贸公共信息平台,增强企业对双市场的响应能力与适配能力。在财税、金融等方面提供精准扶持。对出口转内销产品给予适当税费减免,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等工具作用。鼓励银行、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面向内外贸企业的综合金融产品,帮助企业有效降低融资门槛、汇率风险和资金成本。建立健全内外贸统筹发展的工作推进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提高贸易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水平。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
附:原文链接
https://paper.studytimes.cn/cntheory/2025-10/08/content_9954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