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9月25日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惠园涉外法治实务沙龙在宁远楼729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沙龙以“首例中非投资仲裁(中山富诚胜诉尼日利亚政府案)及其启示”为主题,邀请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和首席合伙人王雪华律师作为主讲人,法学院丁丁教授和陈剑玲副教授作为与谈嘉宾。法学院院长冯辉教授做致辞。冯辉院长对王雪华律师莅临贸大法学院表示热烈欢迎,并特别对王雪华律师作为贸大法学院的优秀校友长期以来对学院发展所给予的关怀与支持表达由衷感谢。

(法学院冯辉院长致辞)
本次沙龙由法学院教授、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陈卫东主持。法学院丁丁教授、陈剑玲副教授,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媛律师、赵文靖律师、陶欣舳律师以及涉外法治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张巍、尚博文、孙嘉珣、杨未名老师全程参与了会议研讨。

王雪华律师以中山富诚诉尼日利亚投资仲裁为主线,系统梳理从项目发端、争议爆发到国内诉讼、国际商事仲裁受阻,再到依据中尼双边投资协定(BIT)提起国际投资仲裁的全过程,并对岔路口条款的触发门槛、用尽当地救济的争议标准等国际实践做了深入解读。王律师结合当事人关系、关键时间线与证据链,以奥贡自贸区土地权属、独家特许、管理权变更与执法事件串联证据链条,回顾了奥贡广东自贸区设立、管理权变更与尼方地方当局执法行为引发的人身与财产权保护争议的事实脉络,展示从国内诉讼受阻、SIAC仲裁遭“禁诉令”到转向投资仲裁的策略迭代,并从法理分析的角度重点阐释了BIT第九条争端解决机制、冷静期与“岔路口条款”的适用标准,以及“三重同一性测试/请求权基础测试”的管辖分析路径 。

丁丁教授追溯了贸大在国际投资法教学与研究领域的深厚积淀,并从学理高度对案件进行了解读。她指出,国际投资法争议的根源在于东道国规制主权与投资者母国属人管辖权之间的张力与冲突。仲裁庭的核心作用正是在此二者间寻求平衡,既要尊重东道国的主权,也要为处于相对弱势的投资者提供保护。丁教授认为,近年来该领域的活跃发展,恰恰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主权概念理解的演进,以及对投资者保护力度的增强。她还从案件的公开性出发,强调了投资仲裁公开性改革体现了国家责任的透明化趋势。

陈剑玲副教授从技术角度深入分析了投资仲裁裁决执行的复杂性,特别是《纽约公约》框架下的"商事保留"问题,并指出仲裁裁决的获得并非终点,执行才是关键。她重点阐释了"法院选择"(forum shopping)策略,解释了申请人在美国、法国、比利时、加拿大、新加坡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申请执行的战略考量。这些地方不仅有可执行资产,更重要的是在《纽约公约》框架下对"商事保留"的不同解释为投资仲裁执行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为我国未来在投资仲裁裁决执行问题上的立场选择提出了有益的参考。
在沙龙尾声,王雪华律师特别向法学院及参与讨论的师生赠送了他主编的《中国仲裁司法审查案例精析》。此书内容翔实、视野广阔,汇集了近年来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的典型案例与深度解析。王律师希望通过此书,能够进一步推动学界与实务界在仲裁司法审查领域的互动与研究,助力贸大法学院的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与会师生也对王律师的慷慨赠书与持续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左上至右下依次为:涉外法治研究院陈卫东副院长,环中律师事务所邢媛、赵文靖、陶欣舳律师,涉外法治研究院张巍、杨未名、孙嘉珣、尚博文老师。

冯辉院长会见环中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雪华律师
惠园涉外法治实务沙龙由法学院和涉外法治研究院主办,旨在打造具有鲜明贸大特色的实务经验分享平台。沙龙定期邀请知名律师、法官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对涉外领域的某个案件或某类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深度解读,帮助贸大师生深入了解国际经贸规则的最新发展动向,助力我校高标准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撰稿:岳杨亦 沙涛 审稿:冯辉)